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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婚前买房,父母出资,房子归属怎么认定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6 12: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对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的产权归属予以确认。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父母给买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父母给子女买房的归属确定:如果房子是双方父母在婚前为各自子女出资购买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该房屋主张所有权。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为自己子女买房的,房屋产权归子女个人所有,父母的出资行为可以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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