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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父母离世多年,且户口不在同一地点,现在要办理房屋过户

房屋产权 2022-12-07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房产归单独一方所有的,可以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过户登记;房产归全部共有人共有的,应由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以下情况要进行房产过户公证:
    1、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2、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
    4、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该房产买卖协议也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
    (一)、
    (二)、
    (三)、
    (五)、
    (十一)款的规定,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五)招标投标、拍卖;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 房主去世后过户房产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核发回执;审核完毕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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