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抵押担保 2022-12-07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在通常情况下是在当事人交付质押财产的时候。设立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质押合同生效时间的确定是合同成立之时。通常来说,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合同的成立之时,但是关于凭证的质押合同需要在凭证交付后生效,股份股票质押合同需要自登记之日生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