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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出轨男发给情人的红包可以要回吗?对方老婆起诉离婚有权利要回吗?金额520元,5219元,和一个3000元。有微信转账记录。

起诉离婚 2022-12-07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轨一方的配偶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财物。我国法律规定,出轨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全部无效,其配偶方可以要求全部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想要向小三要回钱的唯一办法就是以对方侵犯自己财产权的这种办法向出轨一方索要。对于丈夫赠与给小三的一些钱财,妻子不能直接和小三索要。并且丈夫如果是用自己的财产赠与的小三,和妻子没有关系,但丈夫如果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允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恋爱期间赠与大额财物,分手后能要回。大额财物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赠与的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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