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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商业秘密权

其他 2022-12-07 1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业秘密的保护必要性:

    1、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知识产权的需要;

    2、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经济利益;

    3、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保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一般可采取如下措施保护商业秘密权:
    1、依法与公司的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2、与公司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员工违反规定,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的,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
    1、价值性。该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实用性等价值;
    2、保密性。即商业秘密所有人已经对该秘密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
    3、秘密性。
    即该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
    法律依据:
    《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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