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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人养老院出走意外死亡有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2-12-07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如果个人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而赔偿标准按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或者如果参保人员购买了商业险之类的人身意外险,可以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来获得保险赔偿。
    法律依据: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如果个人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而赔偿标准按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或者如果参保人员购买了商业险之类的人身意外险,可以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来获得保险赔偿。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意外死亡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因为并没有侵权人。但是如果个人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或者如果购买了商业险之类的人身意外险,可以依法获得保险赔偿。
    否则一般是没有赔偿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补偿为如果死者参加了养老保险的,其遗属可以从死者的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并且可以继承死者社保中的个人账户余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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