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有效吗

股权转让 2022-12-07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手续未工商变更的可以。工商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依法订立的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并生效。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不影响效力,但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股权转让没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有效,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但是但是不进行变更登记不等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是否有效要看情况。如果是转让给其他股东,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就有效;如果是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或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一致的,转让也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恩施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