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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一下,管辖权异议申请被驳回可以继续上诉?

其他 2022-12-08 0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可以继续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管辖权异议驳回是有裁定书的,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当事人如果被一二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不可以再上诉。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终审的裁定,不能再上诉;但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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