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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户口,无子女但交了15年社保,还能申请低保?

其他 2022-12-08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低保需要下列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例如其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等。申请人需要准备好上述证明材料,才能去申请享有低保待遇。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不算,低保户是指因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家庭,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目前根据农村低保相关规定,申请低保需要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且在当地常驻,同时有以家庭为单位的户主提出申请,并核定家庭经济状况如果家庭人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第二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 一年有一次申请低保的时间。一年低保办理一次,集中办理,特殊情况下,可以单独一人办理。低保申领条件是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者扶养人的居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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