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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起诉离婚半年多了,没有法院通知我应该怎么办呢

起诉离婚 2022-12-08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女方请诉讼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应当出庭,否则法院可以作缺席判决。再等到6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进行审理案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起诉离婚被告人无法通知到的解决方式: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是公告送法后,被告没有到期参加庭审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作出判决离婚的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找不到对方仍然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公告送达。但是如果找不到对方,对方就不能出庭,自己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才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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