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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属于新农合报销范围

其他 2022-12-08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列情况不属于新农合报销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不属于新农合报销范围的情形:不是在定点医院门诊而产生的医疗等费用;就诊的交通费、出诊费、和住院期间产生的其他杂费;以及因自杀、自残、服毒等情形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新农合报销的标准,属于一级医院的新农合的起付线为300元,一般的报销比例为65%,属于二级医院的新农合起付线为400元,6000元以下能报销65%,6000元以上能报销80%,如果属于三级医院,起付线为600元,6000元以下报销65%,6000元以上报销80%。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2015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部分的补助标准不变,对26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
    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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