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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在大概20年前找了一个后老伴,在办理结婚证之前把房子公证了,属于我妈的房产,现在我妈的后老伴得了癌症晚期,如果去世我妈的后老伴的孩子有权益分这个房子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8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后妈属于父亲的配偶是可以分得父亲房产的,再婚配偶也是具有继承权的,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再婚婚前房产配偶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是离婚房子是属于你父亲的婚前财产,则无权分得。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如果房产是在父母名下,其死亡后的继承办法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由受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有遗嘱的,遗嘱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去世后的房产分配如下:生前没有立遗嘱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分配;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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