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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父母共有性质,父亲是主要人,房本得了子女欠债会查封吗?

债务追讨 2022-12-08 19: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欠债子女名下的财产不会被法院查封,但是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债务人财产的除外,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父母欠债,房产名字是子女的,不会被查封。因为房产证写着子女的名字,证明该房是子女合法所有,所有权人是子女,法院通常情况下查封财产只会查封债务人名下的财产,所以对于子女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予以查封的。
    但是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父母负有债务子女名下房产不能查封,法律上不承认父债子偿的说法。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所以法院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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