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请问交通事故住了一段时间院自己要求出院,但出院几天后又发现不对劲得住院,这个住院费要自己承担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8 2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报销。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的,即报销的节点是出院后或转院后,出院又住院的,可以等第二次出院后再报销即可。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在出院之后可以自行结账,但受害人可以向责任人就治疗费用主张赔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在医院治疗出院后可以由自行结算医疗费用,然后再要求责任人对该费用进行支付,其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部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开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