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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查到自己有没有享受低保

其他 2022-12-09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中有一人在享受低保政策,也不能算是低保户,因为低保户的鉴定是以一个整的家庭为单位的,低保户是指家庭生活困难,无生活收入或者生活收入低于该地标准,无法维持正常生活且向有关单位申请批准享受的低保政策的家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第二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4.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5.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6.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 国家低保最新政策是十类人员将无法再享受低保,而不是全面取消低保。以下人员将无法继续享受低保:
    1、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因为懒而至贫的,不能再享受低保;
    2、法定赡养义务人有赡养能力的;
    3、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4、申报的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群不能再享受低保。
    5、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人群不能享受低保。
    6、家庭拥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的;
    7、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
    8、拥有两套以上的房屋,而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当地最低保障住房面积的3倍的,不能享受低保;
    9、经举报或查证属于“关系保”,“骗保”,“私占保”的人群将永久失去低保资格。
    10、拥有商业门面,店铺的或是注册有公司,企业等人群,本人及家人不能享受低保。
  • 低保人员一般都需要年审。如果经审查仍然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如果不符合的,则为申请人员依法办理停发、减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十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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