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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债父母要不要还

债务追讨 2022-12-09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儿子欠的债务父母不需要偿还,债务人如果是成年人,则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其个人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父母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子女欠债父母不需要偿还,子女个人行为产生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自行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父母作为其监护人还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父母欠债,儿子如果是自愿偿还,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是可以的。但是一般对父母的债务,儿子没有偿还的义务,只有在继承父母的财产后,才需要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清偿父母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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