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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带哪些材料?

社会保险 2022-12-09 1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住房公积金要带以下材料: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提取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提取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离职证明或迁居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有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缴纳的公积金证明、失业证明和个人填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材料,将这些材料递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证件是: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2、公积金所在单位的提取证明;
    3、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4、购买住房的相应证明;
    5、其他证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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