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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交到市检察院意味着什么

刑事辩护 2022-12-09 1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法院后应当由法院进行审判,在进行到司法判决后就可以结案。检察院在将案件移交到法院前需要根据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进行审查起诉,案件移交法院后则意味着审查起诉程序结束。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移交起诉的法定条件是:
    (一)案件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符合起诉条件;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不具有管辖权,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 刑事诉讼法移交起诉的条件是:
    (一)案件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符合起诉条件;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不具有管辖权,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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