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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欠债子女要还吗

债务追讨 2022-12-09 1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欠的债,那父母需要帮忙偿还。但是一般来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不可能欠下巨额的债务,所以如果是巨额债务父母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欠款合同无效。
    如果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欠的债务,那就不需要父母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儿子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欠债的行为不会连累父母名下的财产;若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对外欠债的,父母一般需要代替其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父母欠债无力偿还,子女不需要偿还,父母的债务其子女不需要承担代替偿还的责任,如果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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