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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一套房子本身婚前做了财产公正属于男方个人拥有、但婚后又对这套房子做了婚后财产公证全部属于女方、那这套房子算男方赠与女方么、离婚的话房子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9 1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如离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其离婚关于该房子的分配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但是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具有重大过错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房屋给该当事人。因为虽然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但是其加了女方名字就属于将其房屋作为共同财产财产,并将婚前部分的一半赠与给女方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是一方婚前的财产,婚姻生活中房屋的财产权属算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以婚前财产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婚姻生活中房屋是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是共同财产;一方承担,夫妻共同还贷的,婚姻生活中房屋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内女方父母赠与一房屋登记女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女方所有。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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