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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公证赠予给子女,但是没过户,之后父母可以反悔吗?

遗产继承 2022-12-09 2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赠与未成年子女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或赠与公证的多年后不能反悔。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房屋赠与可以反悔。赠与人与受赠与人订立了赠与协议,赠与人如对赠与协议反悔,也可以行使撤销权,直接撤销赠与协议。但是如果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赠与人则不可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房屋赠与是可以反悔的,但是房屋已经办理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或者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除外。如果已经办理过过户登记,但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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