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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夫妻离婚,离婚协议上房产归女方所有,现在卖房,男方不肯签字过户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9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如果双方协商决定财产分割的,那对方不签字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内容。如果是法院判决的财产分割,那对方不签字,不配合过户,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诉讼离婚,对方不肯房产过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协议离婚,对方不肯房产过户的,当事人可以以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法院下达的判决书生效后,对方还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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