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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背着我偷偷借了十万左右的网贷,之前吵架时他说出自己有五万左右的网贷,当时承诺不再借,之后他又背着我借了大约五万,现在总共十万,钱没有经过我手,,他也拒绝回答用于何种用途,当然十万块里大约有六千左右是给我买东西了其余欠款均未经我手,这种情况下我需要承担吗

网络借贷纠纷 2022-12-09 2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老公在外面借的网贷或者其他债务,你事先并不知情,那么这不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只能向你老公主张偿还,不能向你主张偿还。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你老公借的网贷用于夫妻生活,则可以向你主张偿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别人把钱打到我卡里了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应当及时联系银行将相关款项进行返还,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否则可能涉及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网络高利贷不还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首先如果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范围的,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还是应当按时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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