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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自己还完了贷款,这个房子和老公有关系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9 2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购房,婚后自己还贷,不一定算是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还贷,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的,则该房仍属于属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在婚后一般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特别约定的除外。但如果是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双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婚后一般不算共同财产,因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一方婚前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或者是房子在婚后登记为两人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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