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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陪嫁物品归谁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10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归女方。陪嫁物品属于婚前财产,女方可以自由处理。因为陪嫁物品在结婚之前女方就已经取得了财产的所有权,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所以陪嫁的财物还是归女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陪嫁物品一般是属于婚前财产,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仍是女方个人财产;在结婚登记后的陪嫁物品,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陪嫁的东西离婚了一般归女方。一般情况下,陪嫁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应当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如果陪嫁是在结婚之后赠与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陪嫁是对女方的赠与,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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