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设立股份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成立 2022-12-10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的资料包括:公司登记申请书、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章程、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公司住所证明、验资证明以及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公司登记申请书;
    (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住所证明。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
    4、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
    一、二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合法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