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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员工,是否有可能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缴纳?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2-10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任职受雇单位是指为纳税人代缴个税的用人单位。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通常都是由单位代为扣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 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交个税,法定代表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是需要交税的,只要公司有在经营业务就需要缴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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