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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别人合伙做了一家装修的店面、我是中途入资6万两个人各6万总共12万。从一月份开始到现在九月份一直亏损。我不想做了、要撤资。但是他说不给钱要钱看他心情,心情好就给你。心情不好就一分都没有。开始的时候说的店面总共值12W我找人会计核算过所以东西加起来不到五万。这是不是存在了欺诈行为

合伙企业 2022-12-10 14: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撤资和减资的区别:撤资是个人撤销投资的行为,而减资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额的行为。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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