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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能去除房产证上的未成年人的名字

房屋产权 2022-12-10 1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满18岁,房产证上也能加名字。未成年人也有财产权,但是需要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为行使。未成年人签署购房合同,需要由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代替签字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不满18岁房产证上能加名字。加名需要其监护人进行监护公证与房产份额公证,依法予以公示,公示七天无异议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证书等材料到房管局核税缴税,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未成年名下的房产过户需要父母代为签订房产转让合同,进行监护公证与房产份额公证,出具为未成年人利益过户房产的书面保证,公示七天无异议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证书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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