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房子女方父母买的,离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女方?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0 1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离婚时,如该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应当进行分割的,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如属于父母明确赠送给其中一方的,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无论房屋是登记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婚后所买,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均等分割。但如果是男方赠与给女方,并且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或者是女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一方名字并且明确表示仅赠与女方所有,则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离婚房子是父亲买的,如属于父亲赠与一方的婚前财产,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该房产是不得进行分割的;如属于父亲赠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其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