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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投诉不受理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2-12-10 2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列情形下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1、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
    2、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
    3、个人私下交易商品,属于违约纠纷的投诉;
    4、司法、行政部门已受理的投诉;
    5、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诉。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办法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投诉后,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并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可组织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书;决定不予受理的,需告知投诉人理由。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五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调解人员等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鉴定或者检测的时间不计算在六十日内。
  • 维护消费者权益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可以双方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的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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