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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违章,超过3个月了,没有及时交罚款。滞纳金可以不交吗?

其他 2022-12-11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章最迟在收到行政机关处罚决定书的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罚款,当事人超过十五天未交罚款的,每天收取百分之三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总额。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车辆违章后如果行为人未按时缴纳罚款的,滞纳金是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来进行计算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滞纳金一般指的每天需要交纳的费用,而不是按照月计算的。但是一般滞纳金的数额并不会超过原本的罚款数额。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违法行为人收到行政机关所出具的处罚单后,应当到指定的银行去缴纳罚款。现场违章15日内必须处理,否则就有滞纳金。非现场违章(电子眼、违停贴条)验车前只要不去交警机关处理无任何滞纳金,接受处理后15日不交罚款就有滞纳金了。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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