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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我的驾驶证行车证让交警扣了两年多,还可以拿得回来吗?

行政处罚 2022-12-11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警拿走驾驶证的,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即是暂扣、扣留、吊销。被暂扣、扣留的一般在处理完违章处罚或者重新参加考试后就能拿回来,若是吊销的,则有可能在法定的年分内无法再重新取得驾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驾驶证在被扣满十二分后,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扣留驾驶人的驾驶证,若驾驶人想拿回驾驶证,则需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和考试,考试通过就能消分拿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 驾驶证扣满十二分以后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如果想拿回驾驶证,就需要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和考试,考试通过就能消分拿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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