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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要继承父母的房子应该怎么办?到哪里办

遗产继承 2022-12-11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父母房产的正确处理方式是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后,再去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审核后,颁发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继承父母的房产,程序如下:
    1、房屋评估。必须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有遗嘱的要提交遗嘱,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3、办理房屋的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4、办理继承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子继承父母的房产程序如下:先到父母户籍所在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才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申请过户还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等材料。
    但是,只有不存在遗赠或者其他协议的,子女才能对父母的房产进行法定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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