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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征地补偿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征地补偿 2022-12-11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地补偿纠纷双方应持公平原则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仍未解决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双方应持公平原则协商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仍未解决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征地补偿纠纷首先双方应持公平原则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仍未解决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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