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需要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负责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1 2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一定必须作为被告,要看起诉的原告是否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对方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购买保险,保险公司不会被列为被告。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在下列情况下,保险公司不需要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负责,即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的机动车是在被盗抢期间肇事的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一定会作为被告,而是需要根据原告是否起诉保险公司和对方的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已经购买了保险决定,如果对方没有购买保险,保险公司不是被告。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菏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