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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养孩子养了12年。男的生了孩子就走了。可以向他要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2-12-12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事人与非亲生子女之间属于继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要承担抚养费;如果是具有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关系的,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需要依法承担其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一般不可以的。抚养费只有在孩子出生之后才可以向男方主张抚养费,主张孩子的抚养费是合理合法的,但一般情况下,如果孩子还未出生的话,男方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出生之后,男方就不得拒绝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能否向抚养多年的未亲生孩子索要抚养费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未亲生孩子是女方欺骗丈夫为婚生子女的,属于欺诈性抚养关系,构成侵权,可以请求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返还。如果在抚养人知道的情形下,已经形成事实抚养关系,把此种情况下的子女视为自己亲生而抚养的,通常事后也不能请求抚养费的返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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