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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生育津贴,某某我的正常工资每个月应该是四千,但是产假期间公司只给我发放基本薪资一千四,生育津贴到账以后我需要退还公司发的基本薪资吗?

社会保险 2022-12-12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劳动者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生育津贴的数额用生完孩子的那个月的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的,按足发放,不足的补足。生孩子前缴费没有九个月的,由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生育保险津贴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生育津贴以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补支办法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
  •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是需企业补足的。其中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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