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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能否担任公司法人代表的吗

其他 2022-12-12 14: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信人不可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失信人员就是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或者无法清偿的人员的。正好符合《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中关于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中第七项所描述的情形。所以,失信人员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法律依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 失信企业的法人代表不是失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被纳入失信人会影响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但是与法定代表人无关,法定代表人不是失信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法人就是公司,是一个组织,由股东组成。不需要任何人担任。不能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是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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