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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赡养父母的问题

子女抚养 2022-12-12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每一位子女都应当一方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义务开始于其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履行赡养义务应当包括了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这三个方面。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赡养费一般指的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费用。同时,赡养人尽到的赡养义务有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保护的义务。且必须是子女已成年且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具有负担能力,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赡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女儿应该赡养父母,女儿依法对其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赡养义务。其女儿与儿子是具有同等的赡养义务的,不能够随意的免除其义务,因此女儿应当在其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承担赡养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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