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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移车不到1米,没上路,怎样处理

酒驾醉驾 2022-12-12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醉驾被现场抓到处理:积极配合交通警察工作,争取宽大处理,不得对抗交通警察执法。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这样处理: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向交通警察报警;
    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醉驾移交检察院会联系当事人。由公安交警部门侦查后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下达判决书。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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