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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改编他人舞蹈作品,用于非盈利性质的表演,上传了视频,在简介里附上了原创编舞出处想咨询是否构成侵权?

其他 2022-12-12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舞蹈作品侵权构成要件:
    1、该舞蹈作品受到著作权相关法律的保护;
    2、行为人实施了侵犯舞蹈作品的行为;
    3、著作权人因行为人的侵权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十五条
    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 侵犯表演权的行为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公开表演他人作品;以各种手段公开播放他人作品;在许可使用的范围之外发表他人作品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等。
  • 舞蹈作品侵权构成要件:
    1、该舞蹈作品属于著作权相关法律的保护范畴;
    2、行为人实施了侵犯舞蹈作品的侵权行为;
    3、著作权人的损失与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五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六条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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