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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在哪里都可以办理吧

其他 2022-12-12 1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需在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件。如果补办身份证件的,还可以再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提出补办申请,且身份证办理流程如下:提出申请、审核、收费、发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办身份证,如果该地区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可以在其常住地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办理身份证需要填写申请登记表并交验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 办理身份证需要户口本、办理申请表、本人证照等材料和证件。且身份证件一般在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在发放前需要使用身份证件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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