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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自2012年被征收征地款拖欠到现在

征地补偿 2022-12-12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征地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 政府拖欠征地补偿款的,当事人可先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如果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政府支付征地补偿款。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 土地征收补偿款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关于土地征收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超过二十年的土地争议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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