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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给缴纳五险一金

社会保险 2022-12-12 1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不可以不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且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单位没缴五险一金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维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等举报、投诉;与单位协商;申请调解组织调解;或者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单位不缴纳五险一金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不得以不缴纳五险一金的形式获得这一部分的工资。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进行征缴,对其处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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