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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12 2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办法是:若在婚姻存续状态,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若在离婚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配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有此情形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转移夫妻财产的情形有:
    1.就已有的存款进行转移;
    2.婚内取得的收入不存在以夫妻名义开的存折下;
    3.未经过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5.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无偿转让或者赠与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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