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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听证的具体程序是怎样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13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听证可以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行政决定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在听证开始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除特殊情况外,听证公开举行。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由委托人代理。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对其进行申辩和质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 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行政决定后三日内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除特殊情况外,听证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由委托人代理。
    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对其进行申辩和质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 听证程序是先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依法组织听证;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会,由各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各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并由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依照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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