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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阻止前妻探望孩子吗

子女抚养 2022-12-13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可以申请中止前夫探视孩子,但是需要有依据和证据。只有前夫的探视对孩子有不利影响,法院才会中止探视。如果中止探视的事由消失,前夫可以继续探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对方不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拒绝配偶看孩子。且无论是否离婚,当事人都不得自行阻止另一方探望子女,但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不可以拒绝前妻探望孩子。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应当属于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探视权并不会因双方解除夫妻婚姻关系而消亡,非因法定事由也不会被剥夺。
    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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