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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残疾10年了,他赔的钱他爸一分钱都没给我,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想离婚,净身出户,不给娃拿生活费可以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13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净身出户,属于个人债务的还是个人承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净身出户要给抚养费。不直接抚养方净身出户的,应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所定的相关数额支付孩子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一方净身出户和支付孩子抚养费没有任何关系,支付子女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方的法定义务,其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推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净身出户仍然还是要支付抚养费。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不论是否取得财产,也不论是否净身出户,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都不可免除,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然有义务向子女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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