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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可否要求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14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不离家的,双方如果没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就还是共同财产,但是只能算是普通的共有财产。双方之后想要分割的,还是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不离婚原则上是不可以要求分割财产的。但存在特殊情况的除外。即夫妻一方或由其扶养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或夫妻一方存在非法转移财产,以及非法增加共同债务等行为存在,即使在婚姻存续期间,也可以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不离婚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财产的。但只有如下情形才可以请求分割: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
    2、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3、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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